1.登录账号密码与微信个人信息查询登录账号密码相同;
2.多账户的职工无法注册;
3.请勿将用户名和密码提交给第三方,以免造成信息泄露;
4.此系统不兼容IE浏览器和手机浏览器,其他电脑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。
1.手机号码为公积金中心系统留存的号码;
2.密码设置必须长度大于等于8位,且包含大小写字母加数字;
3.如有特殊情况,请联系公积金中心。
1.手机号码为公积金中心系统留存的号码;
2.密码设置必须长度大于等于8位,且包含大小写字母加数字;
1.改为手机号码为公积金中心系统留存的号码;
甲方(受托人):黄冈住房公积金中心
住所:黄冈市黄州区黄州大道136号
乙方(缴存人、委托人):
身份证号:
职 业:
手机号码:
详细住址:
为明确双方权利、义务和责任,根据《民法典》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《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一、乙方自愿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,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乙方个人所有,其缴存、提取、使用、变更等由甲方负责管理,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由甲方按规定计息。
二、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(一)委托划扣缴存:即委托甲方每月15日以固定的金额从本人个人银行卡自动划扣缴存,每月缴存金额(大写) 元整(¥ 元)(精确到元)。本人承诺每月15日前将缴存资金足额存入关联的个人银行卡,开户行: ,银行卡号(一类卡):
(二)线上自主缴存:即通过黄冈住房公积金个人网厅或微信公众号登录个人账号,线上自主进行缴存,开户行: ,银行卡号(一类卡): 。每月缴存金额(大写) 元整(¥ 元)(精确到元)。可以一月一缴,也可以按月缴存额的整数倍一次性缴存多个月份,缴存资金由甲方按期次顺序依次分配。
三、乙方个人账户设立后,连续6个月未缴存的,系统自动封存其账户。再次缴存,需凭身份证到甲方所属办事处办理个人账户启封手续,并从断缴之月继续缴存。若连续6个月未缴存且账户余额为零的,由甲方注销其账户。
四、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,欠缴、停缴、少缴住房公积金的,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,对催缴后仍未缴存的,可以按规定限制提取和使用。
五、乙方可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,向甲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。
六、乙方可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,向甲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,并提供甲方认可的担保,其贷款额度、期限、利率等按照《黄冈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管理办法》之规定执行。贷款还款期内,乙方承诺按照第二条之约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。
七、乙方及其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“按月划扣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,其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不低于贷款月还款额。
八、乙方在贷款还款期间,未按时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,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本息,逾期记录上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。
九、乙方地址、电话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,原委托协议可不作变更处理,但乙方应及时将变更信息通知甲方,甲方将变更后的信息录入管理系统。
十、甲、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协议,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,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十一、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甲、乙双方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的,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。
十二、本协议一式贰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壹份。
十三、本协议自甲、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。